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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到老寫到老,高齡八十七歲的山崎豐子仍然孜孜不倦地創作著
除了因為記者生涯提供她寫不完的題材外,對社會議題的關注與熱情更是支持她寫作的動力
最新出版的"命運之人"是山崎近幾年的作品,有別於之前的創作,這次是真人真事完整呈現
主角是當年報社的同事,故事內容有很多是直接引用相關文件,很有報導文學的意味

1970年代,日本與美國針對沖繩回歸的問題展開談判
第二次世界大戰時,沖繩是日本唯一發生陸地戰的區域,戰後被美國當作亞洲區的基地
島上有美軍基地與機場,越戰時也有戰鬥機 從沖繩起飛投入戰爭
除了農地被占領、軍機起降離民房很近外,也發生美軍滋擾平民、性侵婦女的軍紀問題
日本本土的執政者認為沖繩回歸是替二戰戰敗的歷史畫下一個句點,因此不惜代價要完成談判
可是事實上,大部分的美軍基地並不撤走,日方還必須對撤離美方軍民的費用買單
其中有一條項目是針對徵用民地的補償,由於美方堅持不願付補償金,於是由日方代為支出
只是在日本發布的聲明含糊其詞,以美方成立信託基金為由,讓日本民眾以為是美方支付

命運之人的主角弓成亮太是東京最大報社的明星記者,人脈廣布、與政界官員交好
嗅覺敏銳的他透過外務省(日本外交事務部門)女事務官三木昭子拿到機密文件,證實補償金是由日方支付
卻因為堅持保護消息來源而未在報紙上大肆報導這則新聞
直到預算法案即將通過,弓成為了不讓外務省一手遮天,將資料轉交給反對黨的議員,希望藉由議員質詢將真相公之於眾
沒想到議員在質詢時直接將弓成抖出,整件事急轉直下變成記者洩漏國家機密的案件

雖然各大媒體都主張人民有知的權利,特別是當國家利益受損時,政府是否可以國家機密遮掩所有行為?
儘管軍事國防、外交談判具有相當的機密性,但其中的界限究竟在哪裡?人民授予官員執行公務的權力,是否也同時放棄監督的權力?
正當輿論沸沸揚揚地討論記者報導的言論自由與人民知的權利時
檢察官以洩密起訴的弓成與三木昭子,並查出兩人不僅是線人與記者的關係而有不倫之戀
於是報導從言論自由、補償金是否正當的爭議,一轉而變成婚外情的八卦緋聞,弓成也黯然離開記者的崗位

報社為弓成聘請的律師團相當優秀,在一審的時候順利獲得無罪的判決
但檢方在二審扳回一城,弓成與三木昭子都被判處緩刑;最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二審判決定讞
官司纏訟三年,弓成的人生一落千丈,鎮日以賭馬消遣,直到流浪到沖繩定居
才發現從來沒有認真關心報導事件的主角沖繩
沖繩的人民是怎麼迎戰美軍,在天皇信仰的洗腦下,自焚、戰死,但最終沖繩仍然被本土所忽視
美軍的軍機墜毀民宅、士兵性侵小學女童,許多因性侵生下的混血後代是怎麼生存?

三十年後的2010年,日本學者在美國研究期間發現美國已公開的外交文件
日本政府為了沖繩回歸,真的在暗中負擔了各種費用,弓成當年的報導確實是真相!
但政府利用弓成與三木的婚外情模糊焦點,外務省官員也以機密為由,即使在法庭也不透露談判內容
如果是為了人民的權益洩漏政府機密是否是正確的?以機密印章保障所有政府事務的制度是不是應該檢討?
官員是政府雇用的,但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;人民是不是應該有知道真相的權利?還是官員的判斷才是決定一切?
弓成的婚外情背叛妻小是不道德,但新聞的真相跟他本人的私生活有關係嗎?即使是不正當手段得到的真相仍然是真相不是嗎?

山崎豐子在後序中誠摯地希望大家思考日本外交防衛的問題、與國家機密究竟屬於誰的矛盾
序中提到,即使是過了三十年,許多外務省的官員仍然不願意答覆山崎的訪問,即使美方都已經公開了相關文件
官員這麼忠實地保護機密是盡忠職守的表現,只是官員盡忠服務的對象是否應該是人民而不是政府這個體制?
三木事務官跟弓成都因為洩漏國家機密而被判刑,洩密確實事實,但如果是為了人民的權益洩密是不是應該另例探討?
政府的機密不應該無限上綱,但是人民知的權利是不是也應該有界限?
台灣的媒體常常以知的權利合理化所有行為,但是哪些權利是被保障在知的權利之外的?個人隱私?

日本沖繩問題顯示日本在戰後討好美國一國的外交政策,經歷戰爭的山崎除了表達反戰立場,也對日本外交政策的失衡感到憂慮
台灣雖然沒有沖繩的處境,但國防、貿易對美國的依賴仍深,在進出口談判上就常常居於下風
沖繩的美軍享有治外法權,也就是犯罪後要移交美國處理,不能用日本法律處置
這跟滿清列強割據下的租界一樣,是造成民憤的很大原因
台灣雖然沒有這樣的情況,但是美牛瘦肉精的問題,也展現美國在國際上以大欺小的慣例與小國面臨的殘酷現實
政府會以for the greater good為由實行很多政策,但是否侵害了人民的權利?也或者政府是以遠見行事,必須犧牲現在的利益?
人民的判斷也很可能是短視近利的、容易被煽動的,是否在這個時候政府應該強制以公權力執行?
如何判斷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,即使是資訊發達的時代,仍然是一個很難很難的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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